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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生大学生也能申请法援 不再是低保户专利

发布时间:2009-08-28 16:56  长三角城市网   【】【打印我要发稿

  今后,享受政府免费法律援助不再是低保户的专利了。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司法局获悉,市政府已正式下发文件,决定降低南京市法律援助门槛,扩大援助覆盖面。全日制公办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、70岁以上独居老人等都将成为法律援助新的受援群体。也就是说,今后,高中生、大学生遇到法律纠纷,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了。

  记者在《南京市政府转发市司法局〈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〉的通知》中看到,今后,在对低保对象实行法律援助的基础上,将援助人群扩大到经民政部门认定的“低保边缘户”。即家庭月工资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及2倍以内,且家庭成员有重病人员、残疾人员、父母一方死亡的未成年子女、独居的70岁以上老人、全日制公办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、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或变故等六类群体。

来源:南京晨报    作者:张楠 黄涛 冒群 编辑:王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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